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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峡县坚持“1145”工作思路,谋划2013年信访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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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为了扎实做好2013年的信访工作,西峡县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,结合全县信访工作实际,提出了“1145”的工作思路。即:围绕一个目标,坚持一个理念,强化四项重点,开展五个专项行动。

    (一)围绕一个目标

    紧紧围绕继续争创省、市信访工作先进县这一目标。具体指标:1、大力减少信访总量,越级个体上访、集体上访、群众投信分别较上年下降;2、严格控制重复上访,越级个体上访、集体上访、群众投信和网上投诉重信重访率低于全市考核基数,力争实现不发生重复越级集体上访;3、严格控制赴京非正常上访,赴京非正常上访较去年有较大幅度下降,依法处置率达到100%;4、扎实办理信访事项,大力化解信访积案,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90%以上、息诉罢访率达到80%以上,上级直接转送有效信访事项办理反馈率、网上投诉按期回复率达到90%以上;规范办理复查复核信访事项,信访事项终结率有较大幅度提升;5、不发生因工作失职失责引发的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,杜绝发生恶性上访事件。

    (二)坚持一个理念

    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理念,全面推行、广泛实践“三用工作法”,即:用群众观点去看待信访问题,用群众的思维方式去分析信访问题,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去解决信访问题。把“三用工作法”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,用贴近群众感情和生活的方式防范矛盾,及时排查化解矛盾;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政策,不断提升接访沟通水平;用群众的立场、群众的观点换位思考,急群众所急,想群众所想,努力在事要解决上求实效;用群众风俗、传统习惯平衡利益关系,努力在积案化解上求突破;用社会舆论、群众评价树立正确导向,努力在稳控停访上求提升,大力构建社会和谐人人参与、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。

    (三)强化四项重点

    1、强化源头预防。一是加大教育管理力度,规范行政行为。在全县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,进一步规范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,切实改变工作理念、工作思路、工作方法、工作态度,严禁违法行政、不依法行政和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,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。二是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。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,在土地征用、城镇拆迁、企业改制、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上,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兼顾好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,兼顾好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,提高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水平,努力避免因决策失误或施政行为不当损害群众利益。三是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。建立健全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、集中梳理、分类办理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,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,坚持全方位、多层面、多角度排查,及时回应合理诉求,努力使矛盾纠纷“发现得早、化解得了、控制得住、处理得好”;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、分析研判机制,对可能引发集体访和大规模聚集的苗头隐患,做到及时报告、及时处理,就地化解。

    2、强化领导接访处访。一是完善接访处访制度。坚持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一次,其他领导按排班顺序公开轮流接访;乡(镇、街道)党政主要领导每周至少一次,其他领导值班公开接待群众来访;特殊时期实行领导干部天天接访。进一步强化“领导接访重在处访、重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”的工作理念,推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接待处理疑难复杂、涉及面广、政策性强以及苗头性、群体性信访事项,并督促班子成员着重解决一般干部、单个部门解决不了的信访问题,提高接访工作效果,避免行政资源浪费。不断改进领导接访方式,提升接访工作的针对性,实行预约接待、带案下访、现场办公等办法,为群众提供直接快捷的信访渠道。二是注重接访处访实效。要加大干部接访下访力度,开展大下访、大走访等活动,深入基层、走进矛盾、了解民情、解决问题,并不断创新有利于转变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新载体、新方法,努力提高接访处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三是落实接访处访责任。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工作量化考核制度,将领导接访下访纳入信访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;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台账,实行领导接访定期通报和接访事项办理情况定期反馈制度;强化对领导接访、处访情况的督促检查,及时掌握情况,总结经验,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着重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、接访重点不突出、包案责任不落实、化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。

    3、强化“事要解决”。 一是认真解决初信初访。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,进一步提高初信初访化解率;进一步加大对初信初访办理情况的督查力度,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的责任,推动及时就地解决,确保问题不积累、矛盾不上行;对初信初访中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,加强分析研究,及时提出制定或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。切实纠正重访轻信倾向,大力提倡通过信函、网络、电话等便捷方式反映诉求,对于明显提高便捷方式在信访中占比的,年度予以表彰鼓励。二是着力处理重信重访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对同一问题重复信访3 次以上的,逐个梳理案情、分析原因、研究措施、落实责任,努力减少重信重访在信访总量中的比重。对久拖不决、疑难突出的重信重访问题,实行县级领导挂牌包案制度并进行督查督办。三是继续化解信访积案。认真总结以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经验,把好的做法固定下来,形成制度;对结案后又出现反复的,认真分析症结所在,坚持“对症下药”,确保“案结事了”;对新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积案,继续采取领导包案等做法加以化解。加强协调指导,逐级落实责任,加大信访突出问题尤其是“三跨三分离”问题的化解力度。管好用好信访专项资金,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信访积案化解中的特殊作用。继续依法做好信访事项终结工作,确保依法终结事项有序退出,并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。

    4、强化机制体制创新。一是强化目标管理。在乡镇(街道)实行月排队讲评、季考核通报、年终叠加奖惩的考评机制,优化考评项目、考评原则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一个地方、一个部门信访工作;在村级继续实行村级信访工作县管制度,将信访工作纳入村党支部书记职业化管理范围,细化、量化村级信访工作的责任和任务,准确评定各村信访工作开展情况,做为村党支部书记职业化年薪制管理的参考依据。二是强化奖惩激励。在乡镇(街道)继续开展“四无乡镇(街道)”争创活动,对“四无乡镇(街道)”由县委隆重进行表彰,并给予记功和现金奖励;在村级开展“无访村”争创活动,对全年无到县以上上访的村,由县委授予“无访村”荣誉称号,并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。三是强化督办查究。继续将督查督办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,进一步完善督办查究工作机制,健全督查队伍,对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、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、非正常上访的稳定处置情况和重要时期信访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,按照“应督尽督、督必有果、有责必究”的要求进行集中督办、专项督办。对于信访量大、信访问题突出、信访工作被动落后的乡镇(街道)、县直单位和村,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书记、县直单位一把手和村党支部书记除在月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外,还要依据督查情况,逐案、逐事、逐件落实责任追究。四是强化联席会议作用。完善联席会议制度,整合行政、法律及社会资源,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专业水平和法律政策支撑,将联席会议形式向乡、村一级拓展延伸,建立与基层信访工作相对应的专项工作组,并以此为依托,建立完善“六联工作机制”,即:联防、联调、联接、联处、联核、联复。联防:即联手防范,县、乡、村、组四级协调联动,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,抓好源头预防;联调:即联手调解,充分调动党员、干部、群众的积极性,充分发挥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、民间调解的作用,及时就近做好调解工作,防止人员上行;联接:即联合接访,相关牵头部门或责任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与接访,现场解答群众疑问,明确责任分工;联办:即联合办理,按照职责分工,牵头单位具体负责,相关单位参与,依法按政策尽快办理信访事项;联核:即联合核查,对信访人的诉求、申请,相关单位联合调查,依法依规、公平公正作出信访事项处理、复查、复核意见;联复:即联合答复,相关单位全部参与,共同向信访人作出答复。

    (四)开展五个专项行动

    1、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行动。强化信访工作基础建设,完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,提升基层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。不断加大县、乡、村三级群众工作机构的硬件建设,配备充足接待、办公用房和必须的办公用品,确保有地方办事;不断加大信访工作经费投入,对信访工作办公经费、办案经费和解决信访问题的经费要予以充分保障,确保有钱办事;不断加大信访工作队伍建设,严格按标准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,建立健全村级信访信息员、联络员、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,确保有人办事;加大效能建设,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,不断提升信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,广泛开展以争当“优秀办信员”、“优秀接谈员”、“优秀督查员”、“优秀信访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办案能手”为主题的评比竞赛活动,激发全体信访干部的工作热情,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。

    2、评查评议行动。 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评查评议机制,坚持“三公开一评查”制度,探索开展“以案说法”活动,借助现代新闻媒体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群众代表参与,对2012年以来发生的越级集体上访、赴京非正常上访和疑难信访案件中的“骨头案”、“钉子案”,公开评议、公开听证、公平定性、公正办理,借助社会力量,明辨是非,促使有理问题解决落实到位,无理教育稳控到位;对一些违法上访行为依法处置、公开曝光,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。通过评查评议,不断提升信访案件办理的阳光化水平。

    3、积案化解行动。对去年以来越级上访和县级上访突出、重复投信、网上重复投诉较多的信访事项进行积案攻坚;高度重视重点人员的化解稳控工作;强化帮扶救助,充分发挥疑难信访救助资金作用;强化积案化解成效,实行目标考评,重点考核积案化解率、稳控率、重访率。按照中央联席办和省复核办相关要求,重视做好信访事项终结“入库”工作,减少重信重访。

    4、特殊利益群体信访工作加强行动。进一步落实好“牵头单位负总责,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并重和条块结合、协调联动”的管理体制;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,着力在常态化推进工作开展上下功夫;着力构建事前预警、事中妥善处置、事后追踪落实的完整工作链条,按照“抓情报、控重点、断串联”的思路,加强情报搜集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,真正使特殊利益群体有人管、能管好。加强对牵头单位做好特殊利益群体信访工作的动态考评,主要考核研究、部署、督查特殊利益群体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生上访及现场处置等情况,重点查看“三本台账”(重点人员台账、开展工作台账、实施帮扶救助台账) 建立情况。

    5、信访秩序集中整治行动。在坚持对赴京非正常上访行为依法处置的同时,以县训诫中心为依托,利用半年时间,集中对缠访、闹访、串访、围堵县行政中心等违反信访秩序的十六种行为的重点人员,集中进行法制学习教育。通过教育转化,促进全县信访秩序尽快好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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